经济开发区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怎么收费的

昆山,经济开发区2023-11-07 08:48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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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称:北京志霖(昆山)律师事务所 具体地点:江苏昆山昆山市萧林东路5018号中楠都汇广场2号楼613-616口 微信号:18913232899 联系人:罗律师 昆山罗文谦律师执业以来和资深律师合作受理过各种大小刑事辩护,交通事故辩护,遗产继承,房地产纠纷,经济纠纷,合同纠纷,人身损害等诉讼和非诉案件,有一定的办案经验和独道的见解,罗律师办事稳妥可靠,竭力维权,有理必胜!视当事人为亲友,将其委托的法律事务当自己的事务办理,社会评价良好,愿广交天下友,实现互利双赢。本律师本着一切对当事人负责,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的职业理念,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以下业务。非诉业务:担任各类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行政机关及个人法律顾问,申诉复议、调解仲裁、调查取证、律师见证、法律咨询、代写法律文书等。 1、合同纠纷:借款担保合同纠纷、买卖合同纠纷、房产纠纷、拆迁安置纠纷、租赁合同纠纷、融资租赁纠纷、建设工程纠纷。 2、交通事故案件办理,调查取证,申请伤残鉴定,提起诉讼。 3、婚姻案件办理,离婚调解与诉讼,离婚协议起草,见证等。 4、债权债务:调查取证,法院诉讼、申请查封保全财产、申请强制执行等。 5、公司纠纷:公司股权纠纷、出资纠纷、股东之间纠纷等。 著作权保护期经过后有什么效果? 律师解答: 著作权保护期经过后,该作品即进入公共领域,任何人或者组织都可以使用该作品,不用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和支付费用。但是使用这类作品时,不能损害著作权人的署名权、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,因为这几类权利是不受保护期的限制的,任何时候都受法律保护。 相关法律可参考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。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,其发表权、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(五)项至第(十七)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;如果是合作作品,截止于 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。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、著作权(署名权除外)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,其发表权、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(五)项至第(十七)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,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,本法不再保护。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、摄影作品,其发表权、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(五)项至第(十七)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,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,本法不再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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